Sunday, December 23, 2007

中国的正统不能乱!

中国的正统不能乱!
李 理
  中国有中国的正统,一切假冒伪劣、滥竽充数或是打擦边球的邪派都不能允许其篡夺正朔,针对当前中国在该领域的认识上正全面恶化的现状,必须强调,在捍卫正统这个基本原则上,我们绝不能有任何含糊和谈判的余地。  中国的正统主要体现在中国民族的血统、中国文化的道统和中国政府的法统这三大领域的合法性上。  中国民族的血统:在千万年的历史进程中,东亚由汉民族(含其前身华夏族,下同)率先进入文明,建立国家,这个族群、国家和文明三位一体,滚雪球般地向四方扩展,不断进化。她吸纳其他民族和疆域加盟她的国家,其他民族和文化纷纷向她看齐。由于历史的原因,她所包涵的少 数 民族、疆域仅及于东亚,文明教化也主要在东亚,形成了汉文明及其子文明(如韩国文化、日本文化、越南文化等)组成的汉文化圈。汉族和其他民族是主干和枝叶的关系,汉文化和其他文化是主流和支流的关系,由汉这一个主体核 心和若干个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中国。汉族和其他民族也有通婚,符合情理,但这是个别现象。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人一词已不再是单指汉族,这是中国发展的需要与必然,中国人包涵范围不断扩大化的原则就是外来入户者应在心理上永远地认同、归化于中国,要求加大一体化的进程。绝大多数的国人用汉(字)姓、着汉装、说汉语、皈汉学,是由于汉文化在中国拥有主流性质和话语霸权,这是历史形成的,并不能以此作为推行“大 汉 族 主 义”或倡导“中华民族五十六块论”的藉口。若在国内的某个人或集体抵触融合,背裂统一,或事发时属于境外的某些国家和非汉族自号中华,如明末、清代的满 族和侵华日寇,虽然他们都自称与中国是一体,但绝不会是中国人,满 族成为中华民族的一员,是民 国以来的事,只有归化了中国,他们才能算是中国人。  中国文化的道统:迄今为止的科研结果表明,除了若干尚不明朗的文明外,人类有史以来的各大文明均为一个说闪含暨印欧语系的高加索种族群所创造,具有不同程度的亲缘关系,现在世界所面临的种种问题与危机靠它们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的,而唯有中国文明(汉文化是主体,其他文化是枝叶,汉文化与东亚大多数文化的关系,是一种源头和支流的关系)自成体系,独一无二,具有挽全球于危亡的极大潜力,举凡单音节的汉语、表意性的汉字、以家族家庭为本位的社会结构、以集体主义秩序优先为核 心的价值观和长方中正、廊柱支撑的建筑风格及交领宽袖、束带无扣的服装款式都是中国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特征。她不断地随时代发展而演变,也一再地吸收外来成分作为局部成份以丰富自身,但其主体特征并不蜕变,否则就是另一个文明。象清代易我中国衣冠,和有人企图让中国全民信仰外来宗教,还有主张全盘西化的,这都是对中国文明和世界文明的一大侵害,中外文化的对流与融合是必需的,但中国有自己的国情和传统,不可以也没必要盲目照搬泊来品,只有将传统文化的核 心灵魂根据现实需要而赋以新的涵义,在此框架内吸收、改造和升华世界文明,中国才能正确地处理好革新、发展和稳定,清装和外来文化本可以因我们的宽容而在中国占有一席之地,但它们绝对不能僭越为中华文化的主体,那反会导致它们的彻底毁灭,毕竟这些不具有合法性。  中国政府的法统:在中国建立的政府是否合法,其主要的衡量依据是它的建立者是不是中国人(在君主制时代,指元首和他的家族,在共和制时期,指领导集体。)和他有没有代表中国人(参看前文)的民族利益,以及有没有皈依中国文化的道统。象五“胡”从彼时意义上的境外抵达中国本土所建立的多个政权,维护的又是其一个民族的单边利益,而以中国人为奴为婢,并使“胡”风肆虐北国,佛教泛滥中华,所以它们都不是中国合法的政权,同样,元、清所代表的是入侵者蒙古、满洲人的利益,而中国人被打入地狱,尢其是清,满化中国,我们直到现在都还活在一个***文明的非法时期,故此,元、清和张邦昌、汪精卫的傀儡汉 奸政权相比,罪恶更大,更应**,因为它们是外来侵略者在中国直接建立的伪政权。虽然随着中华民 国的建立,蒙古族和满 族也成为中华民族的一员,但不能因此而将元、清的政权性质歪曲为中国正朔,这就象到了世界大同的那一天,国家界限被消灭了,种族差异不再存在,却也不能就此将中国的抗日反帝定性为搞割据一样。  天地万物,各有其本质与职份,以规则形成秩序,如同于父不可能是其子之子,而弟也不能僭为其兄之兄。中国的正统,一言以蔽之,就是汉族及其文化为中国的主体核 心、非汉族及其文化为中国的组成部分,这一基本原则永远不能动摇,在这方面若是搞多“党”制自由坐庄式的虚无论,只会造成中国的不稳定和分崩离析。若邪居正位,纲常湮灭,就是中国亡国灭种与世界没落沉沦之时,中国民族的血统、中国文化的道统和中国政府的法统就是万世的纲常,神圣不容侵犯,中国的正统绝不能乱!
李理注:本文是2002年夏季所作,当时汉族的正统意识在思想舆论环境中还极其孤立,不象现在这样有众多同志的普遍认同,李理感到这方面是重要一环,写作时,从长远的中国语境和汉本位发展考虑,表达有所婉转,写得仓促,不是严谨的论文,严谨的论文另见本人其他文章。本文在多个网站发过。2003年1月25日在汉网(当时称汉知会)转发,2005年10月20日被17楼同志顶了出来。由于汉网论坛刚系统升级,文章段落有些错乱了,现编辑一下。


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禹夏(约前21世纪初—约前17世纪初)
商(约前17世纪初—约前11世纪)
周(约前11世纪—前256)
秦(前256—前206)
汉(前206—西元8)
新(9—23)汉(23—263)
魏(263—265)
晋(265—420)
南朝宋(420—479)
齐(479—502)
梁(502—557)
陈(557—589)
隋(589—618)
唐(618—907)
后梁(907—923)
后周(951—960)
宋(960—1279)
明(1368—1662)
中华民 国(1912—1949)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