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anuary 13, 2009

陳第 東番記 and華人

以下是陳第以及其所著東番記的介紹

陳第(1541年-1617年),字季立,號一齋,中國福建連江人,明朝儒生。曾先後於戚繼光與俞大猷從軍,累功至游擊將軍,鎮守古北口。後解甲歸田,回 到福建連江(今馬祖島)。1602年,沈有容將軍邀他一起出海,追剿縱橫中國東南沿海的海盜。期間曾抵達台灣,得到台灣原住民的熱情招待,事後,他根據居 住台灣將近一年的經驗作成《東番記》,記錄了當時台灣平埔族人的風俗習性,成為最早紀錄臺灣原住民的文獻。

東番夷人(指台灣的平埔族人)不知所自始,居彭湖外洋海島中。起魍港(嘉義布袋)、加老灣(鹿耳門附近),歷大員(台南附近)、堯港(高雄茄定)、打狗嶼 (高雄旗津)、小淡水(屏東東港)、雙溪口(嘉義溪口)、加哩林(台南佳里)、沙巴里(金包里或淡水)、大幫坑(台北八里),皆其居也,斷續凡千餘里。種 類甚蕃,別為社,社或千人,或五六百。無酋長,子女多者眾雄之,聽其號令。性好勇喜鬥,無事晝夜習走。足蹋(;腳著地)皮厚數分,履荊刺如平地,速不後犇 馬(奔馬,犇,「奔」的古體字),能終日不息,縱之,度可數百里。鄰社有隙(紛爭)則興兵,期而後戰(相約定打鬥日期)。疾力相殺傷,次日即解怨,往來如 初,不相讎(仇視)。所斬首,剔肉存骨,懸之門,其門懸骷髏多者,稱壯士。

地暖,冬夏不衣。婦女結草裙,微蔽下體而已。無揖讓拜跪禮。無曆日、文字,計月圓為一月,十月為一年,久則忘之,故率不紀歲,艾耆老髦(毛髮中較長者;指 老年人),問之,弗知也。交易,結繩以識(誌;作記號),無水田,治畬(用火燎原而後種植的耕作方式)種禾,山花開則耕,禾熟,拔其穗,粒米比中華稍長, 且甘香。採苦草,雜米釀,間有佳者,豪飲能一斗。時燕會(宴會),則置大罍(古代一種盛酒或水的容器),團坐,各酌以竹筒,不設肴。樂起跳舞,口亦烏烏若 歌曲。男子剪髮,留數寸,披垂;女子則否。男子穿耳,女子斷齒,以為飾也(女子年十五、六,斷去唇兩旁二齒)。地多竹,大數拱,長十丈。伐竹搆屋,茨以茅 (用茅草鋪蓋屋頂),廣長數雉(雉,計算城壁面積的單位,一雉:高一丈,長三丈)。族又共屋,一區稍大,曰公廨(同族的人住在一起,而保留一區較大的空 間,稱為「公廨」)。少壯未娶者,曹居(群居)之。議事必於公廨,調發易也。

娶則視女子可室者,遣人遺瑪瑙珠雙,女子不受則已;受,夜造其家,不呼門,彈口琴挑之。口琴,薄鐵所製,齧而鼓之,錚錚有聲。女聞,納宿,未明徑去,不見 女父母。自是宵來晨去必以星,累歲月不改。迨產子女,婦始往婿家迎婿,如親迎,婿始見女父母。遂家其家,養女父母終身,其本父母不得子也。故生女喜倍男, 為女可繼嗣,男不足著代故也。妻喪復娶,夫喪不復嫁,號為鬼殘,終莫之醮(已婚婦女再嫁)。家有死者,擊鼓哭,置尸于地,環福(原字為部首為「火」;火烤 之意)以烈火,乾,露置屋內,不棺。屋壞重建,坎屋基下(坎,墓穴;將地基下挖墓穴),立而埋之,不封,屋又覆其上,屋不建,尸(屍)不埋。然竹楹茅茨, 多可十餘稔(十多年。稔,稻麥等作物成熟,一年收成一次,所以一稔為一年。)。故終歸之土,不祭。

當其耕時,不言不殺(不殺生),男婦雜作山野,默默如也。道路以目,少者背立,長者過,不問答,即華人侮之,不怒。禾熟復初,謂不如是,則天不祐、神不 福,將凶歉,不獲有年也。女子健作;女常勞,男常逸。盜賊之禁嚴,有則戮於社。故夜門不閉;禾積場,無敢竊。器有床,無几案,席地坐。榖有大小豆、有胡 麻、又有薏仁,食之已瘴癘;無麥。蔬有蔥、有薑、有番薯、有蹲鴟(芋頭),無他菜。果有椰、有毛柿、有佛手柑、有甘蔗。畜有貓、有狗、有豖、有雞,無馬、 驢、牛、羊、鵝、鴨。獸有虎、有熊、有豹、有鹿。鳥有雉、有鴨、有鳩、有雀。山最宜鹿,儦儦俟俟(儦,獸成群行走貌。),千百為群。

人精用鏢。鏢,竹棅鐵鏃(竹製的柄,鐵製的箭頭。棅,同「柄」。),長五尺有咫,銛甚(非常銳利。)。出入攜自隨,試鹿鹿斃,試虎虎斃。居常禁不許私捕 鹿。冬,鹿群出,則約百十人即之,窮追既及,合圍衷之,鏢發命中,獲若丘陵,社社無不飽鹿者。取其餘肉,離而腊之(將肉切下曬乾);鹿舌、鹿鞭(鹿陽 也)、鹿筋亦腊;鹿皮、角委積(積聚)充棟(形容極多)。鹿子善擾馴(馴養)之,與人相狎習(相互親近)。篤嗜鹿,剖其腸中新咽(填塞)草將糞未糞者,名 百草膏,旨食之,不饜(百吃不厭),華人見,輒嘔。食豕(豬)不食雞,畜雞任自生長,惟拔其尾飾旗;射雉,亦只拔其尾。見華人食雞雉,輒嘔。夫孰知正味 乎?又惡(豈)在口有同嗜也?

居島中,不能舟;酷畏海,捕魚則于溪澗,故老死不與他夷相往來。永樂(明成祖年號)初,鄭內監(鄭和, 1371-1433,曾七次下西洋)航海諭諸夷,東番獨遠竄,不聽約,於是家貽(贈送,遺留)一銅鈴,使頸之,蓋狗之也。至今猶傳為寶。始皆聚居濱海,嘉 靖(明世宗,1522-1573年)末,遭倭焚掠,迺(乃)避居山。倭鳥銃長技(長槍),東番獨恃鏢,故弗格(無法打勝敵人)。居山後,始通中國,今則日 盛。漳、泉之惠民、充龍、烈嶼諸澳,往往譯其語,與貿易;以瑪瑙、磁器、布、鹽、銅簪環之類,易其鹿脯、皮角。間遺之故衣(舊衣服),喜藏之或見華人, 一著(穿衣服),旋復脫去。得布亦藏之。不冠不履,裸以出入,自以為易簡云。

野史氏(作者自稱)曰:異哉東番!(東番真是個奇異的地方)從烈嶼諸澳(港灣),乘北風航海,一晝夜至彭湖,又一晝夜至加老灣,近矣。迺有不日不月(沒有 歲月紀年),不官不長,裸體結繩之民,不亦異乎?且其在海而不漁,雜居而不嬲(戲弄,相擾;指男女雜居而不會淫亂),男女易位(指重女輕男),居瘞共處 (瘞,掩埋;指住家與墳墓在一起)。窮年捕鹿,鹿亦不竭。合其諸島,庶幾中國一縣。相生相養,至今曆日書契(曆法與文字),無而不闕,抑何異也!南倭北 虜,皆有文字,類鳥跡古篆,意其初有達人制之耶?而此獨無,何也?然飽食嬉遊,于于衎衎(自得其樂的樣子),又惡用(何需用)達人為?其無懷、葛天(中國 古代傳說中的帝王)之民乎?自通中國,頗有悅好,姦人又以濫惡之物欺之,彼亦漸悟,恐淳朴(純樸)日散矣。萬曆壬寅冬(明神宗萬曆三十年,1602年), 倭復據其島,夷及商、漁交病(當地原住民及商旅漁民都受其害)。 浯嶼沈將軍(沈有容)往勦,余適有觀海之興,與俱。倭破,收泊大員,夷目大彌勒輩率數十人叩謁,獻鹿餽酒,喜為除害也。予親睹其人與事,歸語溫陵陳志齋先 生,謂不可無記,故掇其大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