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祭天祀祖傳統的創始
大約在一萬年前後,原始農業出現之時,人們就產生了對天的崇拜。因為農業收成的好壞,離不開上天是否給予風調雨順的好年景。原始社會的人們,因生產力低下,在自然面前軟弱無力。對自然力既不認識,更無力征服,只能把它們當作有生命力的神靈加以崇拜,於是自然崇拜出現了。那時,日月星辰、山川石木、鳥獸魚蟲、風雨雷電等都成了崇拜的對象。考古發掘中發現的祭祀遺址,有的祭祀單一對象,有的可能是綜合性的祭祀場所。
祖先崇拜又叫靈魂崇拜。人們在對死去的先人的懷念中,把先人在夢中出現的情景,認為是先人的靈魂在作祟。他們相信人死只是肉體的消失,而靈魂依然存在,甚至它會產生更高超的本領,或造福於人,或給人帶來災禍。於是出現了對靈魂的祈求、祭祀與崇拜。這種祖先崇拜,在進入父系制以後得到了發展。反映在喪葬與祭祀方面,死後給予一定的祭奠儀式,並在棺、槨與隨葬品方面,表現出對男性家長的優厚禮遇。如果死者對家族的興盛起過重要作用,那麼在後代的祭祀活動中更把他放到特殊的位置。
夏代祖先開始的家天下局面,使原始宗教發生很大的變化。王成了世上至高的統治者。祖先為了維護其長久統治,把祖先崇拜與自然崇拜結合起來,又創造了天或上帝這個至上神。至少從文獻中看到商代已出現了天這個神。甲骨文中則出現了帝或上帝這個词。成湯伐桀前的誓辭中就說是「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夏氏有罪,子畏上帝,不敢不正」,就是打出天命的旗號進行的。商代卜辭和考古發掘資料說明,商代祖先在祭祀其祖先時,用、翌、祭、 、五種祀典,對上甲以後的祖先輪番地、周而復始地進行祭祀,有時一次使用人牲數百人,正說明他們對祖先崇拜的重視,因為上帝既是至上神,又是祖宗神。
商朝帝王名字有祖甲,商朝国王,姓子名载,生卒年不详。商王武丁第三子,商王祖庚之弟,祖庚死后继位,在位33年,病死,葬于殷。商代鼎盛时期,高宗武丁偏爱幼子祖甲,打算废太子祖庚而改立祖甲。祖甲认为这是违礼之举,不可强行废立,否则就可能重演“九世之乱”的局面,因此他效法武丁当年之举,离开王都,到平民中生活。武丁死后,由太子祖庚继承王位。这使祖庚非常感动,使立祖甲为王位继承人,祖庚即位7年左右病死,祖甲这才回到王都继承王位。为了报效祖先功德,商人盛行祭祀,但所祭对象和顺序都很零乱,没有一定的规矩。祖甲即位后,创造了“周祭”之法,具体方法是:从每年第一旬甲日开始,按照商王及其法定配偶世次、庙号的天干顺序,用羽、彡、三种主要祭法遍祀一周。周祭以旬为单位,每旬十日,都依王、妣庙号的天干为序,致祭之日的天干必须与庙号一致。如:第一旬甲日祭上甲、乙日祭报乙、丙日祭报丙,直至癸日祭示癸;第二旬乙日祭太乙(汤)、丁日祭太丁;第三旬甲日祭太甲、丙日祭外丙。如此逐旬祭祀,一直祭到祖甲之兄祖庚。用一种祭祀法遍祭上甲到祖庚的先工先王,需要九旬。祭毕,再分别用另两种祭法遍祀,直到全部祭遍为止。周祭之法,使殷人的祭祀系统更为严密规范,因此盛行于商代后半期,并逐渐达到最高峰。祖甲创立的周祭之法是祖先崇拜和宗教制度的最好体现。在上古文明中,各大民族都有自己的祭祀体系,周祭之法和古巴比伦、古埃及的祭祀法各不相同,是中国古代特有的祭祀系统。